| 信息披露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新增科创板可转债适当性要求条款的公示
尊敬的投资者:
上海证券交易于2020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环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科创板非定向发行可转债转股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按照科创板股票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执行。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科创板非定向发行可转债的转股。
本公司根据上交所通知内容,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进行调整,在第十一条后新增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如您是参与科创板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投资者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您需关注并知晓不能转股可能造成的影响。”
特此公示。
如有疑问,可咨询您的业务经理或开户网点,也可拨打我司客服热线:400-6080-777。 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