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披露 |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实施的温馨提醒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沪深交易所《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将于2020年10月26日(下周一)正式实施,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均应当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可转债的申购、交易,但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敬请知悉。
如有疑问,可咨询您的业务经理或开户网点,也可拨打我司客服热线:4006080777。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